本文作者:成都旅游B

成都旅行社导游介绍语句(简述旅行社导游,司机甩团的预防与处理。)

成都旅游B 2024-05-24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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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简述旅行社导游,司机甩团的预防与处理。
  2. 旅行社和带团导游是一伙儿的吗
  3. 旅行社哪种语言的导游最稀缺
  4. 怎么把导游证挂到旅行社

一、简述旅行社导游,司机甩团的预防与处理。

旅行社导游,司机甩团的预防与处理:

1.导游因为游客不购物等原因甩团,常会导致游客无法正常入住酒店,或者无法返程等,对游客身心造成严重侵害。不管是导游自作主张甩团,还是旅行社默许其甩团,都将面临相应处罚,倒逼旅行社和导游完全履行合同。只有完全履行了合同约定义务,导游人员的使命才算履行完成;

2.游客选择出游时要选择正规合法的旅行社,有正规执照,做好旅游攻略,旅游途中不可轻信他人,要有自己的判断。

1.承担的损失按旅行社责任险范围内赔付,未游览的景点旅行社应退还门票及导服费用,按合同内容赔付一定的违约金,对甩团的导游扣8分,行业内通报批评。

2.法律规定导游甩团可要求旅行社赔偿,最高三倍团费。

3.新版合同中还新增加了惩罚性赔偿责任。针对旅行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合同义务,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情形,示范文本约定旅游者还可以要求旅行社支付旅游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

关于涉及旅行社导游,司机甩团的旅游法:

《旅游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导游和领队应当严格执行旅游行程安排,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者中止服务活动,不得向旅游者索取小费,不得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旅游法》第一百条旅行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并责令停业整顿;造成旅游者滞留等严重后果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导游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暂扣导游证3至6个月;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

(一)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旅游项目的;(二)擅自变更接待计划的;(三)擅自中止导游活动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二、旅行社和带团导游是一伙儿的吗

成都旅行社导游介绍语句(简述旅行社导游,司机甩团的预防与处理。)

1、听说过一些关于旅行社和导游坑游客们钱的事情,很多朋友甚至亲身经历过这样的事情,在报名旅游团之后,在旅游过程中被导游强制购买商品,而且导游还克扣游客们的团费,让游客们的旅行体验非常差,好不容易出去旅行一趟,就连当地的特色美食都吃不到。

2、当然了,类似于这样的事件,一般都发生在那些低价旅行团和不正规的旅行社里面,正规的旅行社一般不会发生这样的事件,只有个别导游会私自进行违规操作,而且合格的导游都要考取资格证才可以上岗。

3、很多朋友为了贪便宜,就会去报这样的低价旅行团,结果在旅行过程中,被带团的导游各种强迫购物,没有办法好好旅行成都带车导游。大多数游客在遇到这种情况时,会选择忍气吞声,不会站出来反抗,事实上这种行为是非常错误的,反而会让那些导游更加的变本加厉。

4、索性自己从来没有遇到过这种导游,第一是因为自己一般都是自驾游,或者是自己去旅游不会跟团,所以就不会遇到这样的黑心导游,如果遇到的话,我一定会打当地的旅游。热线或者是市长热线或者是12315进行投诉绝对不会妥协。

三、旅行社哪种语言的导游最稀缺

1、那要看是哪里的旅行社,地陪还是全陪了。我做过导游,对北京的导游情况稍有了解。北京现在最缺的就是西语导游。去年旺季的时候有时一天就能来一百个西语团(不是我夸张,是全北京所有有西语业务的旅行社总共加在一起),当时就连学校的老师和没回家的学生都用上了(当时正是暑假中)。我不过是兼职做地陪,后来不太想做了,那个旅行社还很希望我能留下,给我看了接团计划,已经排了好几个月了,就是缺西语导游。我不是特能忽悠客人买东西的,一个团(四天)也不过就赚一千左右而已。我学妹是有导游证的全陪,一个月大约可以赚一两万。法语的情况也还不错,德语的就差一点了。比较缺的还有意大利语导游。英语导游和普通话导游是最不缺的。其实这个情况和翻译的情况差不多,来广交会看看就知道了,西语和意大利语的差不多都是每天一百美元或一百欧元,还比较紧缺;而英语翻译一天也就一百到二百五十人民币,还不一定有活干。

2、DickChen6688的回答差不多是在做广告,到处可以看到他这个回答,一点针对性没有成都付费导游。这个回答对这个问题没有价值。

四、怎么把导游证挂到旅行社

我们都知道导游证书简称“导游证”,是持证人已依法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注册、能够从事导游活动的法定证件。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只是成为导游人员的第一步,要真正从事导游职业,还要依法取得导游证。一、积累工作经验准备从事导游工作的人员在通过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后,须在一家旅行社实习期满至少3个月以上,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在导游公司登记,由旅行社或导游公司对申请人的品行和业务能力进行考评并作出结论。二、提出申请申请人向主管旅行社的管理部门申报: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应当按《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六条的规定,自收到申请领取导游证的书面申请之日起15日内,颁发导游证,发现有《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五条的情形,不予颁发导游证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旅游行政部门颁发导游证,是现代行政管理中的一种法律制度,是准予申请领取导游证人员从事导游活动的具体行政行为。该行为直接决定了申请人能否从事导游职业,直接影响着他们的合法权益。因此,《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六条的规定表达了三层含义:(1)旅游行政部门对符合条件的申领人,必须在收到申请人领取导游证的书面申请之日起15日内,颁发导游证。这是一条强制性规定,这表明,旅游行政部门对符合发证条件的申请人必须颁发导游证,不允许存在“可以不予颁发”的情形。(2)对符合申领条件逾期不予颁发或答复,使申领人处于一种不确定状态,这是旅游行政部门的一种不作为的失职表现,申领人可依照《行政复议法》向上一级旅游行政部门申请复议,或者依据《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不符合颁证条件的情形,仅限于《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的四种情形,旅游行政部门只有在上述四种情形之一出现时,才可以决定不予颁发导游证,同时,对不予颁发导游证的,旅游行政部门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申领人。颁发导游证和临时导游证的部门,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导游证和临时导游证的样式规格,由国务院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规定。国务院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即有权规定样式规格并统一制作,也可以统一规定样式规格,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分别制作和颁发。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只是成为导游人员的第一步,要真正从事导游职业,还要依法取得导游证。若大家对导游证的办理还有什么不懂之处,可以在线咨询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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